谢万扬,深圳劳动工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3、患职业病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了工伤,应该在24小时之内报告给人社部门,超过规定的时间可能会影响到后续的报销。在住院治疗时,需要保留好所有的诊断资料及发票。以上内容就是为您带来的工伤保险条例释义有哪些规定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律师。
1、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赔偿范围有: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赔偿范围有: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赔偿范围有: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赔偿范围有: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且职工下落不明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