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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万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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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措施具体有哪些 因工作而产生的争议都是劳动争议吗

添加时间:2022年8月26日 来源: 深圳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pbxldz.com/

  谢万扬,深圳劳动工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谢万扬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劳动保护措施具体有哪些

劳动保护措施具体有哪些

1、组织措施

1)制定和完善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制度。例如,从机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到管理人员和劳动者个人在劳动保护工作上的职权和的规定;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技术标准和现场作业规程;关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的规定;工时和休假制度;妇女劳动特殊保护的规定等。

2)设置劳动保护国家监察员,负责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执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卫生技术标准、作业规程的情况。同时,在企业事业单位的班组一级建立劳动保护员网,对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工作实行群众监督。

3)加强劳动保护科学研究,为制定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卫生技术标准提供科学依据,为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拟定相应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研制监测仪器设备。

4)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包括在大专院校设置劳动保护专业,培养高级专门技术人才;培训生产管理人员和劳动保护专职人员;对特殊工种工人实行专业训练和考试发证制度;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刊、展览等形式普及劳动保护理论和技术知识。

2、技术措施

主要包括:对由于物理、化学等因素可能突然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对由于机械性的伤害,包括机械传动部分的设备和工具引起的砸、割等伤害,对由于高空坠落引起的伤害,对由于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而引致的伤害等所采取的相应预防性技术对策和防护措施。

在中国,按照劳动保护立法,各级政府机关、经济部门、企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都必须采取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为劳动者建立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预防和消除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和提高劳动者持久的劳动能力,避免社会劳动力和物质财富的不应有的损失。

因工作而产生的争议都是劳动争议吗

因工作而产生的争议都是劳动争议吗

从劳动争议的参加方来看,劳动争议的参加方是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至于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与政府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纠纷,即便与劳动关系有关,也不是劳动争议。

从劳动争议的内容上看,劳动争议既包括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还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合同虽无明确规定,但在劳动过程中事实上存在的劳动纠纷以及一方当事人在争取新的权利时发生的争议,而争取新权利的过程多是。

劳动者一旦被用人单位雇佣,就要受到用人单位的管理,从而使劳动关系具有了一定的人身性。同时,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给付报酬,又使劳动关系具有了一定的财产属性。劳动是人们谋生的手段,劳动争议事项关系到劳动者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容易激化,所以要求及时处理劳动争议。久拖不决,常常会把小事闹大,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把劳动争议归纳为以下几类:

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中,“辞退职工”既包括因违纪被企业辞退的职工,也包括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规定的因其他原因予以辞退的职工。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这里的“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应统计在职工工资总额中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保险”是指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病假待遇、死亡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险待遇。“福利”是指用人单位用于补助职工及其家属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的费用,包括集体福利、职工上下班交通补助费、探亲路费、取暖补贴、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培训”是指职工在职期间的职业技术培训,包括在各类专业学校和各种职业技术训练班、进修班的培训及与其相关的培训合同、培训费用等。“劳动保护”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获得适宜的劳动条件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包括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休假制度的规定,各项保障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规定等。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在实际操作中,所有因劳动关系而引起的争议,仲裁及法院都会受理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来说如果自己是因为被公司开除而引发的争议的话,这种情况就可以算作为劳动争议了,如果只是平时的一些纠纷问题的话,那么不是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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