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工伤律师

联系电话:15361075198
律师信息
谢万扬-深圳劳动工伤律师照片展示

谢万扬律师

  • 律所:

    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5361075198

  •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11008号豪方天际广场21F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劳动法雇佣关系受伤怎么办 辞职信应该如何写简单明了

添加时间:2022年7月27日 来源: 深圳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pbxldz.com/

 谢万扬,深圳劳动工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劳动法雇佣关系受伤怎么办

视情况而定。如果雇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员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如果是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雇员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雇主承担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雇主承担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辞职信应该如何写简单明了

简单明了的辞职信可以这么写: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因XXXX事,经本人再三考虑,决定在X年X月X日辞职,特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希望你能及时找到合适的人选接任我的工作。

名字

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联系电话:15361075198

Copyright 2018-2024

深圳劳动工伤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