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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职业者如何缴纳五险一金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缴纳社会保险

添加时间:2023年1月19日 来源: 深圳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pbxldz.com/

 谢万扬律师,深圳劳动工伤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自由职业者如何缴纳五险一金

  社会保险体系是劳动者最为值得关注的内容,我国法律规定的社保大多针对的是劳动者,那么对于自由职业者群体社会保险应当如何缴纳呢下面就由为大家介绍自由职业者如何缴纳五险一金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五险一金的认定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 [1]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意味着,未来随着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人们熟悉的;五险一金;或将变为;四险一金;,医疗保险将与生育保险合并,有些大型企业会为员工购买福利,如人身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


  二、自由职业者如何缴纳五险一金


  个人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


  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


  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个人缴纳社保流程: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三、自由职业者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按照政策规定,自由职业者如果已在其他缴存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且在正常缴存公积金的,不能再自主办理缴存业务。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单位缴存的部分和个人缴存的部分均由个人承担,缴存比例不低于12%,缴存基数以上一年月均纳税收入为准,且不低于成都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有关;自由职业者如何缴纳五险一金;的法律内容,自由职业者由于没有工作单位,关于社会保险的缴纳可以自己选择向相关部门缴纳一定的比例。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缴纳社会保险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用工其实可以分为两种的,一种是全日制用工,还一种是非全日制用工。这两种是有非常大地区区别的,比如说社会保险方面。那么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是否缴纳社会保险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非全日制用工是否缴纳社会保险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非全日制用工是否缴纳社会保险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


  1、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3、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二、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如下:


  1、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两种合同形式均为法律所认可。


  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即使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无需像全日制用工中那样支付双倍工资和被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一律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中,只有不超过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3、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而且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在非全日制用工中,没有全日制用工中那样严格的实体和程序要求,只要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想要与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正常结束,可以说是客观使然,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的提前结束,可以说是主观为之。


  这里所说的终止用工,应当作一种广义的理解,既包括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到期终止,也包括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提前解除。


  4、支付周期:


  在劳动报酬的支付周期方面与全日制用工有很大不同,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而在非全日制用工中,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5、社会保险的缴纳: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中劳动者社会保险的缴纳问题,各地规定差别很大。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个人支付,然后劳动者自行向劳动部门缴纳。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2008年4月1日起,上海市非全日制小时为8元,且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一般来说非全日制用工属于劳动关系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非全日制用工是否缴纳社会保险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非全日制用工是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这个主要由单位上缴,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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