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我市采取措施强化农村法律援助工作
添加时间:2016年7月13日 来源: 深圳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pbxldz.com/
(1)健全网络。在全市各乡镇设立法律援助站54个,在村(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1000人,建立由乡镇司法所“分片管理”,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审批”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程序,方便农民(农民工)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2)发放“法援便民卡”,开设“绿色通道”。有需求的群众一旦遇到涉法问题,可直接拨打卡上电话,法律援助机构及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各项法律事务。(3)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在村(居)专职从事法律服务的司法协理员队伍,促使基层法律服务的常态化、专业化,实现法律援助零等待。(4)扩大社会影响。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开展“送法下乡”,发放宣传材料,法律咨询,让农民知法律援助,信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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