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对象在交费期间身亡,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如何处理?
添加时间:2017年7月22日 来源: 深圳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pbxldz.com/
保险对象在交费期间身亡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其银行定期(一年)存款利率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保险对象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养老金保证支付10年。保证期内的结余养老金可以继承。
保险对象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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