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接续
添加时间:2018年2月24日 来源: 深圳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pbxldz.com/
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离开企业时,其过去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继续保留,企业和个人欠缴的养老保险费要一次性补缴。
1、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由企业招用再就业的,应由新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的,可以按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养老保险。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其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3、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未继续参加养老保险中断缴费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发基本养老金。
4、对接近内部退养年龄的下岗职工(“4050"人员),经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签订养老保险缴费协议,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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