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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

添加时间:2018年4月19日 来源: 深圳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pbxldz.com/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粤劳社[2002]94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社保局):
  为尽快提高我省劳动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总体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广东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要点》,结合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要点》,结合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03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一个与劳动保障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业务功能完整、标准规范统一、安全可靠、管理模式先进的,与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及国家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相衔接的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现劳动保障业务处理计算机化;以适用、及时的业务信息为基础,以客观科学的统计分析为手段,为劳动保障工作重大决策和政策制定提供决策支持,为相关部门、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信息服务。
  (二)近期目标
  系统将在2002年内实现以下目标:
  1、制定全省统一的劳动保障业务管理规范和计算机处理规范。
  2.完成系统的总体设计和分系统的详细设计,并对系统进行开发。
  3.扩充和完善系统内各资源数据库格式标准和数据交换标准。
  4.完善和推广全省劳动力市场统一软件。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在确保系统能够满足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前提下,确定系统建设的进度和各项工作目标。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前提下,以事业发展最为需要信息化支持的业务为系统建设突破口,首先予以开发建设,以此带动全系统建设。
  坚持一体化的设计思想,以实现网络互联、资源共享为设计目标,主动、积极组织系统开发。系统内各子系统上下层网络必须顺畅,衔接互联为一个整体;系统必须留有与国家劳动保障系统、省社会保障系统相衔接的接口,并为将来发展留有充分余地。
  坚持开发、推广一起抓的方针,在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前提下,从基础建设和规范基层数据入手,对各个子系统成熟一个,开发一个,推广一个,并在推广中形成完备的运行机制,保证系统的效益。在开发系统时要充分考虑对已有系统进行改造,尽量利用和发挥已有系统的作用。
  在统一的业务规范、统一的总体设计基础上,以建立统一的业务管理软件为目标,有计划、按步骤地做好全省统一业务管理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工作,在设计开发时,应尽可能做到新系统能兼容原有系统的业务数据,确保各项业务的平滑移植,并充分考虑到原有系统向统一软件并轨的各种可行办法。
  树立系统维护、人员培训的思想,要将维护工作、人员培训列为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在建设期就要筹划系统维护工作,开展人员培训,确保系统建成后正常运行,并随着事业的发展不断改造和升级。
  (二)原则
  系统建设遵循如下原则:
  1.统一规划
  省劳动保障厅负责制定全省系统建设规划和方案,报劳动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备案,各市劳动保障局按照总体规划负责制定本市系统规划,报省劳动保障厅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2.统一标准
  系统建设在规范标准方面要做到五个统一,即采用统一的业务规范、统一擞 据标准和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统一的网络互联标准、统一的ic卡标准、统一的信息交换标准。系统各项标准必须遵循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部(省)颁标准。各市可对全省标准进行适当扩充。
  3.注重效益
  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设施、公共基础线路以及省市统一网络互联大平台;要充分利用上级部门开发的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以及业务软件,避免重复开发;要根据实际需要、经济情况以及信息技术状况,确定系统建设的规模和软硬件档次,使系统建设既节约费用又适度超前,并具有广泛的扩充空间,力争以最少的人力、物力投入获取更大的效益。
  4.分步实施
  选择最迫切的业务作为突破口,按照系统工程的方法,分阶段、科学、扎实地开展系统建设工作。
  5.分级建设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分别负责本级系统建设。上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帮助下有劳动保障部门开展系统建设工作,下级部门要主动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和问题,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6.技术成熟先进
  以实际需要确定系统的功能结构与建设规模,处理好实用性与先进性的矛盾,既要采用成熟的、先进的技术,又要避免脱离实际,过于超前。
  7.安全可靠
  信息是最宝贵的资源,必须将信息安全作为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系统建设的全过程。对系统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危害程度进行全面的分析,从管理制度、技术保障、资金投入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建立完整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系统内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使用性。
  8.资源数据库设在中心城市
  在中心城市(指地级以上市,省级机构直的妆经办的业务系统视为一个中心城市的系统)协调建设城域网和资源数据库,县、区原则上不设资源数据库。组建省劳动保障数据中心,一方面可直接满足部和省宏观决策系统的数据要求,另一方面可通过网络扫描方式采集中心城市的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和对社会提供服务。各县(县级市)确需建立资源数据库的,须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批。
  三、系统结构描述
  (一)系统功能结构及描述
  系统总体功能结构可分为:业务管理系统、宏观决策系统、社会服务系统、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办公管理系统五个部分。
  (见图一)(见表)
  1.业务管理系统
  业管理系统是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主干部分,它直接应用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般包括直接面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微观信息的管理、服务和指导等事务性处理,以及对微观信息的统计、分析,为各级宏观决策系统提供支持。
  (1)劳动业务子系统
  劳动业务子系统包括就业管理、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劳动关系管理和工资分配等方面的内容。细分为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动事务代理、失业预警、流动人员就业管理、涉外就业管理;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分类、技工学校招生与教学管理、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争议仲裁、工资分配管理等功能。
  (2)社会保险子系统
  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个险种合一(“五保合一”)为目标的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子系统,可分成基金征集、待遇核定、基金核算及财务管理三个子系统。
  为实现对五个险种的基金征集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同单征收的目标,基金征集子系统包括社会保险登记、投保单位管理、个人增减变动管理、个人帐户管理、缴费补处理、企业补充保险征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尤其要对我省委托地税机关征集社会保险费进行相关的处理。
  根据五个险种领取待遇的条件、标准以及领取的方式,待遇核定子系统可分为养老、工伤、失业、女工生育、医疗保险五大待遇登记、待遇核定计算、待遇重新核定、待遇停付等管理功能。
  基金核算及财务管理子系统综合了社会保险基金征集和待遇审核业务产生的各单位社会保险费征集和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情况,包括:缴费年限及个人帐户登记、应收应付台帐管理、(委托地税)基金征集核算及财务处理、基金支付(社会化发放)核算和财务处理、基金转移核算财务处理、医疗保险核算财务处理、基金统计报表处理。该子系统是基金流动的中枢处理部分,相关的部门和人员最多,包括有财政、地税、金融机构、异地社保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投保单位、投保个人等。
  (3)劳动保障综合管理子系统
  将具有劳动和社会保险两方面的管理职能的业务集成到综合管理信息子系统,以便协调和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险业务的整体发展,进一步提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综合管理能力。该子系统包括劳动保障规划统计、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综合管理、政策法规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内容。
  2.宏观决策系统
  宏观决策系统是系统的核心部分,它利用信息网络,借助数据仓库、精算等科学手段,通过多渠道采集和整理统计数字信息,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大量数据的基础上,实现省、市两级社会保障信息的统计、交换和分析,对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险业务运行进行信息监测、风险预测,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支持。宏观决策系统包括:统计信息管理、监测、决策支持、政策、法规等方面内容。
  3、社会服务系统
  在业务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全方位、多功能的为社会、单位、个人的综合服务系统。该系统以劳动保障管理信息为支持,利用现代化的互联网技术、自动呼叫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等,向全社会提供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劳动保障综合信息和其他综合性业务的呼叫服务、信息发布服务和网上业务办理服务。
  4.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
  社会保障卡(ic卡)主要用在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关系管理、工作管理以及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等方面。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有:卡内信息初始化、发卡、合法身份验证、挂失、注销、资料变更、换领、查询和黑名单管理等。
  5.办公管理系统
  办公管理系统主要是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日常管理提供辅助支持手段的局域网系统,包括公文管理、事务管理、信息交换和系统管理等功能。
  (二)系统总体结构
  基于国际主流的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拟采用省级、中心城市级、接入点三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业务联网模式,其中接入点包括:劳动保障县(区)级业务部门、定点医院、基层单位等,并将数据库集中分布建立在省、市两级,县级以下部门不设数据库。(见图二)(略)
  这种方式最大的优点是:业务管理系统相对集中,数据安全系数较高;可以均衡各地业务发展不平衡的局面,避免造成太多异构的信息孤岛,为实现市级和全省统筹奠定基础;便于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减少数据传输量,避免网络阻塞;而且接入点配置简单,易于管理和移植。其缺点是:对网络和中心服务器的依赖性增强,对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较高。但是这个缺点在全省社会保障大网络平台的支持下,可以通过采用高可用技术和建立异地容灾中心等措施,在技术上较好地加以解决。
  四、组织管理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加大对系统建设和系统应用的宣传力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对系统建设的迫切性、重要性及其基本内容有正确的认识。
  (二)理顺信息系统管理体制,加强各级信息机构建设。省、市两级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及信息综合管理机构(信息中心)。领导小组负责本级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信息综合管理机构负责系统建设的具体事务及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系统建设在省劳动保障厅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省厅信息中心要对市级系统建设规划、管理、技术等方面进行指导。省、市信息综合管理机构必须配备不少于在职人数10%的技术人员;县、区也应配备技术人员。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组织充足的力量制定系统建设的规划和设计方案,并对规划及方案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制定系统建设的有关管理制度,加强监督,防止出现重复开发、重复投资等现象。
  (四)强化对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素质及业务人员对应用系统的操作能力。
  (五)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了解掌握信息技术发展动态,学习先进技术,吸取先进经验,保持系统建设的先进性和动态性。
  五、资金筹措
  按照事权结合、分级筹措的原则,省、市、县系统建设的资金原则上由各级政府自行解决,并纳入当地的财政预算。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积极向各级政府申请系统建设资金,要本着少投资、多办事的原则,杜绝浪费,力求实现投入产生的最佳组合。
  六、时间安排
  系统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系统规划、设计、试点阶段(2000年8月—2001年12月)
  1.制定省劳动和社会保险系统总体规划,明确系统建设的目标、原则、系统功能和总体结构等问题;在总体规划和业务规范的基础上,制定总体设计方案。

  2.在对各项业务调研的基础上,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险业务管理规范。
  3.完成全省劳动力市场统一软件的开发任务。
  (二)系统全面实施开发阶段(2002年1月—2003年6月)
  在系统设计的基础上,开发全省统一劳动业务、劳动保障综合业务软件,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总结试点市及厅局域网建设经验,并加以推广,组织、指导各市开展系统建设工作,完成大部分中心城市系统建设任务。
  (三)系统的实际运行、维护、修改和优化完善阶段(2003年7月—2003年12月)
  完成各市级系统建设任务,与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国家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相连接的全省系统建设。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对系统进一步修改、扩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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