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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不列为核定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时间?
添加时间:2018年6月22日
来源:
深圳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pbxldz.com/
答:(一)1999年10月31日前中断就业前的工龄;
(二)已计算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连续工龄和缴费时间;
(三)未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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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谢万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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